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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招商

    Project investment

    构筑从教育、研发、孵化到制造的生命健康产业创新链条,集医疗保健、康养休闲为一体的健康管理服务链条。

    入园条件


      为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加快中新生命科技城一核四片(即核心启动区:中新生命科技城成果转化中心;四片:生命科学创新区、智慧康复疗养区、数字医疗示范区、生物医药产业区;以下简称“一核四片”)的建设,规范企业入园标准,加快企业入园步伐,推动璧山经济快速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中新生命科技城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企业入园条件
    第一条 入园企业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和中新生命科技城“一核四片”的产业布局及环境保护等要求。
    第二条 “一核四片”主要引进中医药、生物医药产业、医疗器械产业、医疗服务产业、康养食品加工等生命大健康产业,符合国家高新产业发展方向;
    企业或项目具备创新的核心技术或领先的商业模式,技术成熟度较高,市场前景好,成长性和持续发展能力强;
    获得省级以上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国家级和省级火炬项目,或拥有关键技术知识产权的发明专利项目,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准入。
    第三条 入园企业须在璧山区工商局注册公司,注册地为中新生命科技城,在税务管理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并在10年内不得单方提出迁出园区,不得改变土地或楼宇使用性质,应连续生产经营。
    第四条 企业投资规模、产出、税收等亩产强度须达到相应条件。企业建成投产后需达到国家规定的环保、消防和安全生产要求。
    二、企业入园申报审批程序
    第五条 凡拟在“一核四片”投资兴办企业且符合入园条件的,投资方应当向重庆璧山现代服务业发展区管委会提出申请,并出具资信证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证明文件(资质证书、专利、软件著作权、经营许可等)、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料报重庆璧山现代服务业发展区管委会初审。
    第六条 经重庆璧山现代服务业发展区管委会审核同意后,投资方应当与重庆璧山现代服务业发展区管委会签订入园投资协议。协议中应明确项目地址、用地面积、投资内容、投资额度、投资方式、双方的权力、义务及其双方约定等事项。
    第七条 协议签订后,环评、项目立项、消防、工商、税务等证照由企业方提供资料,重庆璧山现代服务业发展区管委会协同相关部门代办。
    三、附则
    第八条 本办法由重庆璧山现代服务业管委会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